在美国有三位总统让世界人民记忆深刻,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他们都与战争有关,解放战争解放了美国,内战废除了奴隶制和二战胜利让法西斯见鬼去吧。换来了和平的到来。林肯的压力是最大的他的敌人是来自国内,他利用直接的毅力说服了多数议员通过了这项议案。不管从他的个人从政经历和在位期间为废除奴隶制所做的努力,都永远不会磨灭。
可能是国家差异,对这段历史和政治欠缺,无法吸引我的专注,三星只为向伟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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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政治里面最值得学的东西,在我看来,是对秩序的尊重,而不是这个既定的秩序有多好。秩序毕竟是人设计出来的,后人总有办法钻前人的空子,如果他们一心一意这么干的话。所以如果没有敬畏之心,美国撑不到现在。魏玛共和就是前车之鉴。民主不是个“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东西,当大家都憋着毁掉你的时候,你就真的完了。
更重要的是,不管目标在道义上看来有多么理所应当,程序正义也不能被放弃。林肯可以用行政权力和政治掮客去和众议员讨价还价,还可以私下忽悠Yeaman,但是宪法不能绕过,众议院议事规程不能改。这就是一场戴着脚镣的舞蹈。而且脚镣不能摘,即便林肯卓识远见大公无私,但没办法保证换一个人会怎样。
不过说远一点,这种对秩序的尊重、对程序正义的尊重,和民族性有关。一个例子就是在英国生长出了大宪章,而在法国生长出了大革命。这也能解释为什么美国人不大容易接受纳粹也不大容易接受共产主义,而在二十世纪初的西班牙充满了各种极左和极右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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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对于宪法的敬畏应该可以追溯到大宪章时代
基本完美的伟人传记:评《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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